应急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关于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的通知

  • 日期:2024-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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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校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现正式启动,根据学校安排,现将学院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参评条件

  按照《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校发学字〔2024〕85号)(附件1)执行。

评选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国科大及所在研究所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学期间获得过国科大优秀学生荣誉称号,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5.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具备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

1.参评学年受到过国科大或培养单位纪律处分者。

2.参评学年由于个人原因,在各种实验、实践环节中严重损坏仪器设备或出现安全责任事故者。

3.参评学年的一半及以上时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

 

二、院系推荐名额

  应急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推荐名额为博士生不超过1名,硕士生不超过2名(如推荐2名需排序)。每名参评学生须按学籍所在院系进行申报和评选。

 

三、学生材料准备

1.申报学生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内容须填写完整,不得缺项、漏项,不得擅自更改表格格式,“申请理由”应全面反映研究生的综合素质,字数控制在300字以内。“推荐意见”应简明扼要,推荐人原则上应为申请人的导师。“评审情况”、“研究所意见”均由校部研究生管理办公室负责完成。

2.申报学生填写《申报学生情况简明表》(附件3),并附相应证明材料。 

 

四、评审程序

1.本人申请

  参评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应在规定时限内如实填写并向所在单位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提交相关申请材料。申请参评的事迹或成果应为自正式入学至申请截止日期之前取得。曾获评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申请参评的获奖成果不可重复申报使用。

  2024年9月19日至9月23日17:00,符合条件的申报学生提交电子版附件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3《申报学生情况简明表》和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请按顺序提交(在学期间成绩单;在学期间取得的学术成果(论文、专著、专利等首页,包含作者并注明本人完成部分);在学期间获奖情况证明材料;在学期间参加公共服务情况证明)。申请表、情况表、证明材料和汇报ppt电子版发送至邮箱:qukaiyuan@ucas.ac.cn(邮件标题:博士/硕士+姓名+申报国家奖学金材料),并在邮件正文注明以下内容:“本人承诺,本人提交的有关2024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材料的电子版和纸质版,内容客观真实,并均符合《2024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初选工作的通知》要求,并愿意为此承担相应的责任。”

  所有申请材料须按以下方式命名: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姓名-博士/硕士》

(2)《国家奖学金申报学生情况简明表-姓名-博士/硕士》

(3)证明材料-姓名-博士/硕士

(4)汇报ppt-姓名-博士/硕士

2.院系初评

  学院学生评奖委员会负责各类研究生奖学金的评审工作,根据国科大评选要求和实施细则,召开评审委员会会议,按照“公正、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研究确定初选推荐学生名单。评审委员会以不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初选结果在本单位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提交至学生处。

  院系初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提前安排好时间)统一采用答辩(需本人完成答辩)、会评并票决的形式进行,当场公布院系推荐名单。申报学生需准备3分钟的答辩PPT,介绍在学期间的科研成果,获得的荣誉奖励等。

3.学院推荐

  学院将推荐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材料报送校部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参加评审。校部研究生管理办公室计划于2024年10月15日前组织国家奖学金评审会议,请通过院系推荐的同学准备3分钟以内的PPT进行现场汇报。

4.校部公示

  国家奖学金评审会议后,校部将在校部网站公示评审结果。公示结束后,院系根据评审结果完成网上信息填报及审核推荐工作,校部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将评审结果上报学生处。

 

五、系统数据提交

  校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结果公示结束后,通过公示名单的学院候选人登录国科大教育业务平台,通过系统完成推荐和数据报送工作。

1.请相关学生登录国科大教育业务平台,选择“奖助系统”,选择申请国家奖学金,校对本人信息,填写申请理由及接收奖学金的建行卡号,核对无误后提交给导师。本次申请不需提交纸版申请表,请务必确保系统内申请信息填写认真全面、细致无误。

2.请相关学生的导师登录国科大教育业务平台,选择“奖助系统”,在“国家奖学金”中审核学生的申请信息,确认没有问题后,填写推荐意见,点击“同意推荐”。 

 

六、其他事项

1.学院评审工作严格按照学校要求公正、公开和公平,申请人须亲自参加答辩,不得由他人代替。评审结果当场公布并通知到学生。

2.学院以会评形式组织国家奖学金初评,学院初评结果不是最终结果,校部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还将进行差额评审。

 

附件:

1.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3.国家奖学金申报学生情况简明表

 

应急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4年9月19日